稅訊每周曉|第一期:社保費“轉方式”熱點問答
文章出處:東莞稅務 人氣:2600 發表時間:2022-06-13
為進一步拓寬納稅人訴求反饋渠道,東莞市稅務局各基層稅務部門按照企業的規模、行業、類型等屬性,分級分類劃分多個網格單元,邀請部分納稅人組建“稅管家”網格化稅企服務群,在群組內有針對性的開展對納稅人的日常問題解答、需求征集、政策熱點宣傳等服務,及時響應納稅人訴求,提高征納互動效率,形成良好的稅企互動服務氛圍。
2022年6月13日起,全市“稅管家”網格化服務群正式面向納稅人服務啦,歡迎廣大納稅人加入“稅管家”網格化服務群!
一:群組服務時間
與稅務部門工作時間保持一致。
二:群組服務內容
1.日常咨詢。稅收服務專員為納稅人精準答疑,快速解決日常涉稅小問題。
2.稅收宣傳。每周一定期發布“稅訊每周曉”,熱點問題及政策打包推送。
3.需求征集。定期收集納稅人的意見建議,及時改進工作方向。
感謝廣大納稅人一直以來對東莞稅務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接下來也請您與我們一起,共同促進東莞稅收事業健康和諧發展,打造稅企共建雙贏新格局。
社保費轉方式
第①期
稅訊每周曉
為納稅人解決日常生活經營中
各種稅務問題
調整的范圍包括我市社會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社會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我市其他社會保險險種暫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轉變調整范圍內。
稅務部門的職責范圍是:
(一)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變更繳費登記、注銷繳費登記。(二)負責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相關項目繳費核定。
(三)負責辦理繳費單位人員增減變動的申報。
(四)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收。
(五)負責辦理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協助辦理社會保險費的補繳。
(七)負責提供社會保險費征收過程中所需要的各種表證單書。
(八)負責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征繳工作,協助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工作。
(九)負責因重復繳納或錯誤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退費的受理和初核。
(十)負責定期將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劃入指定賬戶。
(十一)做好與人社、醫保和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費的對賬工作。
(十二)提供社會保險費征繳法律法規咨詢。
(十三)負責對“轉方式”后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稽核、追收、查處;責令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單位限期繳納。
(十四)負責因征收、追繳等行為發生的爭議處理;負責“轉方式”后繳費單位因繳費登記、申報、審核(核定)、查處等行為發生的爭議處理。
(十五)協助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決算編制工作(含調整預算)。
2022年7月1日后申報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社會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的繳費人,可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粵稅通”微信小程序、自助辦稅終端、辦稅服務廳和社保辦事大廳等“網上、掌上、自助、實體”多元化繳費渠道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2022年6月30日前已簽訂社保費有效劃繳稅(費)款協議的繳費人,可繼續通過該協議向稅務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稅務部門負責對“轉方式”后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稽核、追收、查處;責令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單位限期繳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因參保登記、社保待遇發生的爭議處理、負責處理“轉方式”前繳費單位和個人因申報、審核(核定)、查處等行為發生的爭議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對繳費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參保的情況進行稽核、查處;對轉方式前未按規定申報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稽核、查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負責辦理社會保險費的補繳、躉繳,以及繼續繳費人員資格的審核。
2022年7月1日后只是社會保險費征收方式發生變化,但社會保險費參保政策和待遇政策并沒有改變,仍由人社部門和醫保部門負責,繳費人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有疑問,可撥打我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咨詢。
編發:東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