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兩區獎勵項目
文章出處:馳承 人氣:848 發表時間:2025-02-25
對符合一定規模、增速條件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1億元獎勵。 對于上半年或全年快報營收同比增速高于10%且不高于20%、高于20%的營利性服務業規上主體,對上半年或全年營收超10%的增量部分給予獎勵,獎勵比例分別為0.1%、0.15%。 對于上半年及全年營收同比增速大于10%的營利性服務業規上主體,全年按1.2倍給予獎勵,并扣除上半年已獲得獎勵后發放。每家主體每年最高可獲得此項目獎勵1億元。 (1)對于在“統計直報系統”去年同期營收為0的主體,視為滿足“同比增速高于20%”。 (2)“半年”均指1-5月,下半年均指6-11月,“全年”均指1-11月。如當年1-12月營收低于1-11月營收,則按1-12月營收計算。 (3)滿足資助條件但資助金額不滿5000元的企業,不予資助。 (4)需在南山區實際經營,提供物業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及照片。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寶安區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的企業。 (二)企業在寶安區設立的工業設計中心于申報年上一年度(2024年)被首次認定為: (1)國家“工業設計中心”; (2)廣東省“工業設計中心”; (3)深圳市“工業設計中心”。 1.企業被首次認定為國家”工業設計中心”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企業被首次認定為廣東省“工業設計中心”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企業被首次認定為深圳市”工業設計中心”給予獲得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對已獲得獎勵的企業獲得更高等次榮譽的,按相應標準追加差額獎勵。 5.本項目資助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