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深圳市小微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資助50萬元
文章出處:馳承 人氣:232 發表時間:2025-04-09
2025年度小微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一、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
(1)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成立時間不長于5年,即于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
②2024年度營收不高于2000萬元或從業人數不高于300人;
③研發人員數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
(2)申請單位應當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在深圳市具備研發場地、設施、人員等條件),健全的科研、財務、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擁有與申請項目研究成果相關的科研基礎,應提供不少于財政資助金額的自籌資金。
2.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組織管理協調能力,應為申請單位的全職在職研發人員,在申請單位繳納社保;
(2)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完成年度不超過60周歲[即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項目組成員
項目組成員在深圳繳納社保的人數比例不少于50%。
4.其他
(1)申請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組主要成員和其他成員不存在被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懲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和超期未退款名單;項目組成員未被列入驗收不通過名單;
(2)不得委托中介機構申報;
(3)同一項目不得多頭和重復申請;
(4)涉及科技倫理和科技安全(如臨床、生物、信息、生態等)情形的,申請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5)項目在執行期限內應有可量化考核的技術指標、學術指標和經濟指標(銷售收入或量產應用價值等,不得低于申請財政資助資金2倍)。
注:限項條件
項目獨立申報,不設合作單位,每家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1項。
二、資助標準:
支持強度:單個項目財政資金資助50萬元。資助項目數量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支持方式:事前資助。(事前資助的項目,有義務按合同書約定開展研發活動,完成約定目標,并于合同書規定的實施期限屆滿后6個月內提交項目驗收申請。)
實施期限:2年。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重點產業研發計劃小微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申請書原件;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三)項目組成員(須包括項目負責人)近3個月內的深圳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請按申請書人員順序排列;
(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原件;
(五)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原件、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和廉潔告知書原件;
(六)須經科技倫理審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復印件,倫理審查委員會初始審查批件,或供申請使用的倫理審查意見;
(七)可以選擇提供2024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2024年度審計報告、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證書有效期應在項目受理截止日期之前)、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等資質材料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