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就業創業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不要錯過哦~
文章出處:馳承 人氣:3007 發表時間:2024-10-12
深圳市就業創業補貼政策
一、補貼項目名稱:
1.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領;
2.創業租金補貼申領;
3.一次性創業資助。
二、補貼條件:
在我市創辦初創企業(是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正常經營并在其初創企業依法繳交社會保險費。
三、補貼對象:
自主創業身份核實的對象為在我市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以下人員:
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校(含休學)學生;
2.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包括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
3.畢業5年內的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
4.退役軍人;
5.我市辦理失業登記的登記失業人員;
6.我市就業困難人員;
7.廣東省內脫貧人口;
8.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港澳臺居民。
四、補貼標準:
一次性創業資助:符合補貼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可申請10000元的初創企業補貼;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領: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 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4人以上(含4人)的每凈增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注: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創業租金補貼申領:(一)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直部門及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留學生創業園等(以下簡稱認定載體)內創辦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
(二)自主創業人員在主辦載體以及認定載體外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的,按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三) 大學生(包括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休學學生;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留學回國人員)、深圳戶籍的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自主創業的,在認定載體內創辦初創企業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 910元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在認定載體以及認定載體外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的,按每月最高不超過650元(每年最高不超過7800元),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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