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不貸!針對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新規來了!
文章出處:馳承 人氣:1601 發表時間:2024-03-01
身份信息被人冒名登記注冊企業?
落入“假國企”“假央企”
假冒“知名企業”“外資企業”虛假宣傳陷阱?
不法分子套路多
一旦中招很麻煩
咋辦?!
別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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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 破解企業被冒名登記難題 強化對提交虛假材料責任人的懲戒 加快構建誠信守法的市場秩序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營造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法治環境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 《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規定》 (以下簡稱《規定》) 將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實施執行 針對假冒他人身份 假冒國企央企、知名民企和外商投資企業 中介機構違法代理等行為 《規定》指出 要堅持源頭預防、全程防控 強化責任追究 并制定了一系列易于操作、行之有效的措施 市監君給大家劃重點整理好了 一起來看看吧 建立部門共享機制,加大源頭預防 1、進一步完善了實名登記規則。明確企業應當配合登記機關通過核驗電子營業執照的方式進行身份核驗。 深圳早在2021年底,就對法人企業使用電子營業執照核驗身份作出了探索,詳情可戳→《重磅!深圳電子營業執照簽名全市推廣應用啦!》 2、加強登記代理中介行為的規范。首次明確了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登記事宜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表明其代理身份,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簽名,不得采取欺詐、誘騙等不正當手段,不得教唆、編造或者幫助他人編造、提供虛假信息或者材料;不得以轉讓牟利為目的,惡意大量申請企業登記,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這對于凈化中介代理市場不啻為一把“尚方寶劍”。 3、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大對國有資產出資行為的管理。登記機關在辦理國有企業登記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信息化等方式,查驗比對國有企業登記信息與產權登記信息的一致性。 完善監管規則,注重行刑銜接 1、進一步規范撤銷虛假市場主體登記工作流程,更為穩妥有效地解決受虛假市場主體登記影響的對象訴求問題。 在調查程序方面:一是明確登記機關調查處理程序的啟動包括企業申請、主動發現和其他部門移交三種情況,筑起多維共治防范體系。 二是明確了調查程序、工作時限、取證處理、作出撤銷或不予撤銷情形,為地方登記機關防范和查處違法行為的開展,提供了較為具體的詳細指導。 三是首次明確了提交虛假承諾屬于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具體情形。 四是規定了作出撤銷登記決定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營業執照管理的具體要求,有效終止假冒企業產生的不良影響,實現對假冒企業的閉環處置,更好維護了被冒用人的利益。 2、強化登管銜接、行刑銜接等手段,嚴厲打擊虛假登記行為,防范和化解市場主體登記準入風險。 在追責懲處方面:一是加大了對虛假登記的打擊懲處力度,設定了沒收違法所得、5萬-100萬的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責任,并銜接了刑事責任。同時,強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市場主體登記限制等信用懲戒機制的運用。 二是對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認定予以更具體的規定,明確直接責任人包括對實施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起到決定作用,負有組織、決策、指揮等責任的人員,以及具體執行、積極參與的人員。 《規定》的實施將讓打擊假冒企業登記的制度長出更鋒利的“牙齒”,也能讓假冒企業登記的不法分子付出更重的法律代價、失信代價,能充分釋放法律的懲戒、震懾、教育、拒止效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 “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規定》的及時出臺 破解了長期以來困擾登記機關的 如何在不影響登記便利性的同時 進一步加強對申請人身份真實性審查 從而實現對假冒登記的前端預防 和后續有效監管的難題 《規定》的實施 在凈化市場環境、維護交易安全 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打造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營商環境方面 必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接下來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也將持續規范企業登記管理秩序 做好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的 防范和查處工作 切實維護交易秩序和安全 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相關鏈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