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關于調整市場主體登記實名驗證有關要求的通告
文章出處:馳承 人氣:3306 發表時間:2024-01-03
各市場主體: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市場主體實名驗證工作有關要求,省市場監管局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實名驗證方式,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增加實名認證系統核驗途徑
需實名驗證的有關人員可通過“登記注冊身份驗證”APP(以下簡稱APP)或“登記注冊身份驗證”支付寶小程序(以下簡稱小程序)實名認證系統進行實名驗證。小程序為本次新增途徑,詳細操作指南請掃描以下二維碼。

APP未升級以及升級停用期間,請通過小程序實名驗證。
二、調整在線核驗流程
(一)現場辦理業務流程
1.提交申請:申請人到各地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提交申請,政務服務中心出具收件憑證。
2.業務受理: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確認,并發起實名驗證。
3.實名驗證:需實名驗證的相關人員登錄相關軟件完成相應業務實名驗證。
4.業務審核:業務審核人員對業務進行審核。
5.業務辦結:審核通過后,出具登記通知書,制發營業執照,業務人員打印實名驗證材料,歸檔辦結業務。
注:1.委托代理人提交業務后,需實名驗證的相關人員需密切留意APP、小程序待辦信息,并及時完成相應業務的實名驗證。相關人員全部完成實名驗證后,審核人員方可審核業務。
2.2024年1月1日前已收件的業務,無需按新要求重新實名。
(二)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流程
1.在線申請:通過全程電子化登記等系統填報提交申請。
2.實名驗證及電子簽名:申請人按照系統生成的實名驗證列表,通知相關人員完成實名驗證,涉及無紙化業務的根據系統要求需完成電子簽名。
3.提交業務:完成實名驗證及電子簽名后,業務提交審批。
4.業務審核:業務審核人員對業務進行審核。
5.業務辦結:審核通過后,向申請人發放證照文書,有紙化業務由業務人員打印實名驗證材料、歸檔辦結業務,無紙化業務由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自動進行歸檔。
注: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等電子化業務系統已完成調整,東莞市“一照通行”“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等電子化業務系統正在調整中,請各市場主體密切留意網頁通告,未發布通告前暫按原要求提交申請。通過東莞市全程電子化系統提交的港資企業登記業務實名驗證仍按原要求執行。
三、拓寬實名認證系統適用證件類型
在原身份證、華僑持用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基礎上,增加臺灣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支持在線核驗。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上述證件作為身份證明的相關人員應當通過實名認證系統核驗身份信息。使用實名認證系統不支持的其他類型證件,仍按材料規范提交相應身份證明材料即可。
四、需實名驗證的具體情形
以下人員為自然人的需要實名驗證:
(1)設立登記:①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負責人;②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③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成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④市場主體登記聯絡員、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⑤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2)變更、備案登記涉及上述新增人員,及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其中因轉讓導致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的,變更前后經營者均需實名驗證。
(3)普通注銷登記: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及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4)簡易注銷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成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及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因特殊原因,當事人無法通過實名認證系統核驗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經依法公證的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證件到現場辦理。
后續省局將根據國家總局要求調整需實名驗證人員,具體請密切留意我局相關通告。
五、風險提示
1.請社會公眾不要將身份證件交由他人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不要協助他人辦理個人身份驗證,避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
2.如冒用他人身份登記市場主體,經調查屬實,市場主體將被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登記機關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撤銷登記業務。
3.虛假登記直接責任人自市場主體登記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市場主體登記。
來源:東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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