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一人有限公司的利與弊
文章出處:馳承 人氣:2937 發表時間:2023-05-05
前言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好處是,結構精簡,決策方便省時,效率較高;弊端是規模較小,競爭能力相對較弱,若出現法律債務糾紛的時候,極有可能未提供有效證據(舉證責任在于股東),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因此導致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很多民營企業在創立之初,由于對組織形式的不了解,導致出現財產混同的問題等,下面來說說注冊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
優點如下:
1、自己是老板,一人注冊獨資公司持有公司全部的股權,自己說了算;
2、一人有限公司在運營中的所有純凈利潤都是歸一人所有;
3、可以一個人決策今后公司發展的所有規劃和方向,無需經過股東會議商議,簡化流程。
缺點如下:
1、需要一個人付出所有的資金和費用,不適合積蓄不足的商家;
2、承擔的風險較高,沒人協助幫忙分擔,盈利就賺錢,虧損就失敗;
3、在公司發展和規劃上,因為沒有人出謀劃策,決斷更容易獨斷獨行,方向錯誤。在沒有足夠豐富的認知和經驗情況下,判斷錯誤就有可能導致公司走上萬劫不復的道路;
4、一個人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也無法更好的從細節上管理公司,極容易就半路夭折,一家公司要發展壯大,就必然不可缺少公司股東與董事,以及各部門之間的協作共同努力管理和用心經營,而一個人的精力始終有限,沒有可靠的人在身邊,股東制度的單一化,就會讓個人感到對公司的管理有心無力。
那么如何避免呢?
01
一定要有財務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各種明細賬和總賬,平時及時根據業務留存相關原始單據,單據抬頭應是公司名稱,定期編制記賬憑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準則處理。
02
一定要公私分明,切記不要隨意在公司報銷個人家庭性消費支出,做到公是公、私是私,公司是公司
03
一定要注意股東從公司報銷的每一筆錢必須與經營有關并且符合財務制度,大額支出建議備足合同等證據鏈,注意股東個人名下的車輛、房產、無形資產等也不要動不動就無償提供給公司使用,盡量按照市場公允價格來收費,避免公私不分和財產混同;證明該項支出是用于公司經營用,同時公司要有完善的財務報銷制度和付款流程。
04
建議每年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審計,出具審計報告,來證明公司的收入支出盈利資產負債等財務狀況。
05
一定要注意對外簽訂合同的時候屬于公司業務的要以公司名義簽訂,而不是以股東個人名義。而且合同中約定出現的商業風險也由公司承擔;重大決策一定要按照公司章程由做出股東會決議或者董事會決議,避免股東個人意志和行為的產生。
相關政策參考
《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